2.2.2 编辑项目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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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以下内容前请看视频“项目特征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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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项目特征的目的一是方便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能够报出一个合理的综合单价,同时也避免了因为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导致招标方和投标方对项目的理解发生歧义,尽量避免结算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因此,项目特征描述显得尤为重要。
项目特征的描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清单名称后直接进行描述,一种是通过项目特征,根据规范中给定的特征项目,一一进行特征描述。
1、直接编辑项目特征
直接编辑项目特征与输入工程量表达式有些相似,在项目名称及规格列可以直接输入相应的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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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清单项“010101001 平整场地”的名称及规格列单击鼠标左键,点击“···”;
2、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平整场地的特征描述平均厚度30cm;
3、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如图示项目特征的描述。
2、编辑项目特征的特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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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中的规定,每一条清单项都有对应的特征项目名称,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要对这些特征项目进行详细的描述。软件中可以快速完成设置,并提供常用项目特征值供选择。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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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要进行特征描述的清单项:“挖淤泥流砂”;
2、点击属性窗口的特征项目(默认显示);
3、输入挖土深度 2.0M,弃淤泥、流砂距离1.5km;
4、选择项目特征,点刷新按钮;
这样我们就完成了一条清单项目特征的录入。
如果每输入一条清单项,设置完项目特征都刷新一下,非常麻烦,因此软件提供了统一刷新项目特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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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工具条上的按钮,弹出“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对话框,选择好相应的选项,点击确定即可。 |
1、点击工具条的“容/特”按钮,附加内容选择“项目特征”,显示格式选择“换行”;
2、点击“确定”按钮,弹出确认提示框(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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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图中的“是”按钮。
最后结果(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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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方法输入其它清单的项目特征,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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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清单,项目项目特征后,整个页面所有清单显示在一起,而且在输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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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建议您先使用“容特”功能后,再对描述不清楚的清单项进行“直接编辑”修改 |